深圳普法领导上岗前先考法
深圳普法:领导上岗前先考法
今年6月26日,30名上半年提任的局级干部参加了在市委党校举行的首次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热点两部分。未能通过考试的局级干部必须参加补考,补考仍不通过的,委任制局级干部的试用期相应延长,选任制局级干部暂缓提请法定选举机关选举。
全民守法:领导上岗先考法律
深圳在普法模式上大胆创新,市民学法用法成为社会新风尚
今年6月26日,深圳市委组织部和市依法治市办在市委党校,组织开展2014上半年全市新任市管局级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这是深圳历史上首次实现非人大任命局级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开了从入口处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先河。记者了解到,自国家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启动以来,深圳在普法模式上大胆创新,亮点纷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成执政新理念;市民学法用法成为社会新风尚。全民守法在深圳蔚然成风。
干部学法成为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是深圳全民守法的一大特色”
今年6月26日,30名上半年提任的局级干部参加了在市委党校举行的首次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热点两部分。
未能通过考试的局级干部必须参加补考,补考仍不通过的,委任制局级干部的试用期相应延长,选任制局级干部暂缓提请法定选举机关选举。
另外,干部年度考核述职之外,还要“述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情况成为评价班子和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其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是深圳全民守法的一大特色。”1993年进入深圳行政立法部门工作多年,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的法学专家曹叠云博士认为,“干部学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而将之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则无疑成为干部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
点击进入专题
延伸阅读